摘要

<正>口语教学,中国古已有之。古代中国没有正规的口语教育,但是交际辞令发达。春秋时期,孔子将“言语”独立设科。1902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小学堂章程》首次使用“口语”一词。新中国成立后,口语表达作为基础教育语文学科的一部分,逐渐走向课程化。1986年至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中提出“听说读写”能力。2000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以及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