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侦查人员通常在运用特情人员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常常由于疏忽或对特情人员过于信任、依赖,使得一些破获的毒品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影响了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正常开展,客观上也影响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的司法权威。因此,审查特情参与毒品侦查案,应注意审查特情人员的身份,案件侦破过程是否规范,注重对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状态证据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