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据媒体报道,台湾地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了"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改涉及不得缩短卸任涉密官员的管制年限、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纳入规范范畴等规定。台湾地区“保密法”的前世今生从刑法角度看,自辛亥革命成功后,1912年,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对大清新刑律作了简单删改,定名暂行新刑律,并于同年颁布。随后,新刑律又进行两次修改,1918年起草的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