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人们对水体中各种污染物危害性研究不断深入,水质检测技术得到不断地发展,我国修订并颁布了多种水质环境标准[1-2],以应对越发严峻的水质安全问题。原卫生部于2007年7月实施了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3],水质检测指标由原有的35项增加到106项,接轨国际通用水质标准,在新标准中增加最多的是有机化合物指标,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53项,且增加的大部分有机化合物为挥发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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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