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别少数群体的参赛资格问题对传统的二元制体育比赛规则提出了挑战,冲击原有的体育管理秩序。冲突的实质实为体育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冲突。通过比较基于体育内在价值和体育外在价值两种不同的视角所提出的不同解决方案的优缺点,分析其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平衡问题,提出此问题实体价值均衡的困难性。建议尝试程序法的视角,通过制定科学、公平的程序,成立内外结合的独立参赛资格审查委员会,注意决策过程的程序正义,以不侵害健康的方式调整比赛规则,通过充分的程序参与和程序选择实现运动员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