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综合运用解释方法是法律解释的核心问题。一类惯常的做法可称“霰弹枪模式”,其具有理由虚饰、以量取胜、就事论事以及平等主义等特质。该解释模式的流行乃由能动司法、法官追求自我利益并普遍存在“道德分裂症”倾向,以及法律解释的位阶模式不敷适用等多重原因共同促成。该模式的诸特质显示出其对解释方法的规范属性、裁判证立与科学证明以及合理化的区别、后果论证的客观性等方面问题存在误解。这些错误令霰弹枪模式在实践中容易导致恣意解释、同案不同判、损害裁判可预期性与司法公信力等弊病。抑制霰弹枪模式,须在方法论上重申最佳化、回应性、一致性与位阶性等规则,并在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类案裁判以及典型案例遴选等相关制度上做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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