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王在某站点从事外卖配送业务,站长要求小王注册个体工商户,告知“不搞好影响发工资”。小王注册后与平台公司签订了项目转包协议,约定小王通过平台“接活”。某天小王在配送中受伤,为获得工伤救济,小王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小王与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4月10日东方网)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近年来,互联网领域一个个分工精细的新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时代中国青年在与互联网的相互塑造中成长,快速兴起的新产业、新业态,催生了大量新职业,集聚了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调查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以男性青壮年为主,农业户籍人员比例较高。外卖骑手被要求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从而让平台规避雇主责任,以达到避税、避社保的目的,这一现象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此前据媒体透露,目前某平台上的注册外卖员中接近1000万人,都不是其员工,而是属于外包的关系。目前,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同平台无直接劳动关系,与外包企业则是是劳务关系。因为用工不规范,一旦出现事故或纠纷,无论是平台企业还是从业者的责任很难界定。通常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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