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政办发[2021]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1月20日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不懈统筹推进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