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8日上午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关键时期,为浦东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是必要的,对于支持浦东新区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和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具有重要意义。决定草案已经比较成熟,赞成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