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定环境法视域下"生态环境修复法律责任"的明确称谓和内涵,分析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分析散见于我国法律规范中的规定,说明我国生态环境修复法律责任的立法正义的焦点。同时,以广州市白云区鱼塘环境污染案为例,探讨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主要形式的环境违法中,我国生态环境修复法律责任实施的问题。最后提出建议,以期达到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价值的真正实现以及相关原则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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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