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是解决不同地方因为区域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不同立法需求的最有力手段。然而《立法法》修改以来,一些地方性法规却在司法适用中遇到法律冲突、审查机制不完善、适用模糊等问题。本文基于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分析和讨论,分析地方立法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推动适用的一些可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