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2017年3月,张某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与李某签订了《房产代持合同》,以李某的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张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及税费,由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并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该房屋登记在了李某名下。2020年4月,张某具备了购房条件,想让李某把该房屋转移给自己,但李某不愿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张某遂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产权归原告张某所有",李某未上诉。现张某持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来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房屋办理至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