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但由于结构性经济政策缺位,致使生态保护红线区利益相关者面临经济利益损失,因此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实践探索存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位、市场化补偿手段应用性有限、对农户可持续生计关注不足等问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生态补偿机制设计的关键性要素主要包括补偿主体、受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条件性和有效性。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需瞄准生态补偿的主客体,制定差别化的补偿标准,配合使用不同补偿方式,精准有效监督补偿客体,构建补偿综合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