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国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在卫生、劳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历经多次调整,监管体制呈现从集中统一到多头负责,再到集中统一的历史轨迹[1-3]。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2011、2016、2017和2018年)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对涉及部门监管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作出调整。2018年机构改革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统一了职能、整合资源、优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