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传于楚地的上博简《孔子诗论》,其“诗亡隐志”说的核心是诗歌语言要发泄、抒发内在情感。“诗亡隐志”的诗学主张,与楚辞中“介眇志之所惑兮,窃赋诗之所明”、“发愤以抒情”主张相一致。其中“隐”字的理解,关涉《楚辞·悲回风》“物有微而陨性兮,声有隐而先倡”辞句,“隐”与“微”互训。在儒学南渐过程中,儒家诗学理论著作《孔子诗论》以性情说诗,对于楚辞所建立的抒情传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