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4月28日,浙江省长袁家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并于5月9日正式印发。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浙江消防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有利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全省消防安全秩序根本性改善、综合治理水平全国领先的目标。顺应新时代公共安全形势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