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的焦点议题,了解该议题的谈判进展将对我国顺利举办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在梳理相关谈判进程的基础上,分析了各方主要观点,并就我国应对国际谈判并以东道国身份推进该框架的制定进程提出了建议。各方对制定框架的时间表、程序和一般性原则形成了较为一致的共识,认为应尽快确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程序及时间表,基于"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执行经验、科学结论和和广泛的信息来源,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其他国际进程衔接,重视利用情景和模型,并支持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定过程。同时,各方认为框架应主要包括土地利用、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措施、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根本原因、主流化、能力建设、资源调动、国家承诺等要素。为应对国际谈判,建议我国在《公约》谈判会议中适时提出以下观点:重视实现可持续利用相关的目标;提升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措施。此外,建议我国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框架制定进程:充分利用国际高级别会议,提升政治重视程度;积极与主要国际进程协作,推进该框架深入讨论;重视调动利益相关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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