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基层的实践型、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是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由于长期缺乏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导致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时遭遇工作难找、找到工作难适应的诸多困境。为了显著提升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效率、确保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我们应当在科学制定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努力形成完善"两元分层多形式"的实践教学体系,树立全程实践教学观念,通过充实师资、增加投入等多种途径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

  • 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