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审查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现,很多申请人把商标注销业务尤其是删减商品申请与部分注销业务相混淆。该办理部分注销的,却误申请了删减商品;该删减商品的,却办理了商标部分注销。这两种情况,结果都是不予核准。可能读者会有疑问"这两种申请的作用都是缩小了商标使用的范围,效果不是一样的吗?"下文中,笔者将列举三种不同来帮助申请人加以区分。一、针对的商标状态不同删减商品业务针对的是注册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还没有进入注册公告期,包括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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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