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区域性金融发展水平的度量,要结合宏观经济背景以及新时期金融深化改革才更具有科学意义。因此立足于金融结构优化背景,以31个省(区、市)金融发展水平为研究对象,采用2014—2018年省际年度数据,首先从金融发展基础、金融发展规模、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发展效率以及金融发展结构等5个维度出发,设置15个评价指标,然后使用面板因子分析法、TOPSIS综合评价法得到各省(区、市)的综合评分,通过分析整体得分、比较各地得分差异得出结论: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为滞后,且各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存在显著差异。最后针对我国金融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各地区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也要弥补"短板",通过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深化金融改革等方式实现区域性金融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