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核电厂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其中在建核电厂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是重要的内容之一。传统的总包模式下的放射源管理模式中,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要求,而放射源集中管理体系与传统的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不同之处,就是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核电厂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运用集中管理模式的过程中,总包方和分包商在放射源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总包方是对分包商放射源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而分包商是对放射源的管理工作进行执行。本文通过对在建核电场放射源的管理要求进行了研究分析,通过总包模式下的管理现状的阐述,对放射源集中管理体系的可行性进行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