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前提,需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现代化发展路径。民族地区需要构建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大格局,构建以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构建和完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体系,就需要构建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机制体系,构建民族地区横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体系,构建民族地区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体系。要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提供司法服务,就需要建立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预防性机制和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建立民族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民事责任统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