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4世纪琉球中山王遣使进贡明太祖到清朝末年的五百多年间,中琉之间往来十分密切,飘风难民事件时有发生,两国均对此进行了有效救援与妥善安置。清代在明代救助模式基础上,对琉球飘风难民的抚恤同样优待,在长期的救助中逐渐形成了对琉球飘风难民的贸易优待制度,不仅允许难民就地变卖货物,并给予其和官船一样的免税待遇,足可见清廷对琉球的怀柔远人之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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