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小农生产历史特别漫长的国家,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对待小农,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往观点强调小农的"脆弱性",主张其最终要被其他经营主体所取代。这种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无法解释,正是传统小农创造了世界历史上最为灿烂的农业文明;正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小农户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体,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重新审视小农的历史地位与生命活力可以发现,中国小农虽然脆弱,但能够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中,特别是在各种压力下表现出"脆而不折、弱而不怠"的特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历史上,这种韧性内生于长期以来中国小农的自主责任机制,表现为小农作为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对等机制、作为生活共同体的责任分担机制、作为生产共同体的责任内化机制、作为政治共同体的责任连带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农村改革为韧性小农的现代转换与新生创造了条件。通过组织化、社会化与国家化等形式,现代小农的韧性和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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