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婚姻法从过去的独立法律到现在的回归民法历经了数十年的实践。虽然婚姻家庭法已经纳入我国民法,但是针对民法与婚姻家庭法的相关性仍存在较多的争议。婚姻家庭法虽然归属于民法,但是仍具有独立性,需要妥善处理好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衔接问题,并协调好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适用范围,减少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之间的冲突。需要明确婚姻家庭法立法定位,并突出婚姻家庭法的伦理性,重建婚姻家庭的主流价值观,提高性别意识,并培养群众的理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