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131起法官伤害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我国法官及其司法活动处于暴力伤害的阴影之中。从侵害场所看,以执行地和法庭最为常见;从妨害起因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与婚姻家庭纠纷占比最高;从侵害主体看,以当事人的近亲属及被执行人和被告人居多;从法院和法官职务层级看,多数伤害事件主要针对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囿于现行刑事法规范在立法体例与结构、法益保护范围以及追诉程序方面的局限,法官伤害行为在实践中殊难受到刑事追究,司法权威因此受到极大损害。鉴于此,有必要从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层面对法官职业安全给予特权照顾,在确保国家专门机关遵循正当程序的前提下,严格对法官伤害行为的刑事规制,促使其在正当程序下为诉讼上之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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