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说文》云:“文,错画也”。可见,文最初有纹理、花纹之意,显示为外在形式。在其后的发展中,文之本义渐而引申,并具有一定的审美属性。简言之,文可释为形式、文华、文采、文饰等意义,亦可指文字、礼乐制度等。在书法艺术领域,文之论也贯穿着每一时代,见诸历代书论。孙过庭云:“淳醨一迁,质文三变。”每一时代之文总有每一时代的特质,体现于其内涵的增损。如此,文的语义十分丰富,自身即是多向的,在与他者相联结时,又有一套周边体系。文与野相携,文的品质必然要相对野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