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毕节市具有民族地区的典型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生态环境脆弱。自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以来,该市通过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章立制为生态文明建设立规矩、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供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扶正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树观念。毕节市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的做法对其他民族地区生态法治建设也多有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