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代,知识产权的作用在不断凸显,对于经济的促进也愈发明显。长三角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一种共识,这种共识早在2009年就已达成,也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着司法审判标准不统一、行政协同保护浮于表面等问题。为此,在司法保护方面,应以建构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为核心,设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或者派出法庭、建立再审案件统一管辖的审判模式、加强长三角知识产权专业审判队伍的建设;在行政保护上,应注重相关行政协议、政策的落实,明确区域行政协议的效力位阶、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设立区域快速协调机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