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在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系统性风险,需要重视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应用研究。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要求,在招标阶段电力工程造价编制由投标单位完成,招标单位则存有标底,通过对比分析去选择合适的外包单位,则能有效避免因串标而导致的高报价现象,而且这也为供电企业开展造价执行监管提供了制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