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上海市在总结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并将从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上海市60周岁以上、参加职保或居保的失能老人,经评估后都可享受到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以及住院医疗护理等形式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