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正统论是一种规范性政治正当性理论。在欧阳修创立的范式中,"居正"和"一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判断标准:"居正"从权力取得方式立论,包括禅让、世袭、革命、被限制的力夺四种方式;"一统"实质上是对实际统治权力的认可,并不具备规范性。欧阳修倾向于以"一统"为标准。此后,苏轼、司马光等进一步引入"天下有君"的优越性作为预设前提,以补充"一统"的规范性。理论上,侧重"一统"的正统论是一种不成功的理论建构,"居正"指引了正统论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