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平台责任制度是法律为了实现一定的互联网规制目的,对网络平台"守门人"能力加以利用或规范的互联网治理制度。国内外网络平台责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大致呈现出对应的三个阶段。理论上,平台责任制度的发展可以用机构"守门人"、技术"守门人"和算法"守门人"三个理论框架进行归纳,分别对应法律对早期互联网平台的规制宽容政策,近年来要求平台超越"避风港"原则之外履行更多的内容把关责任的实践及争议,以及大数据背景下法律开始转而对平台的"守门人"权力本身进行技术规制的立法实践。我国2018年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即体现了平台责任制度从间接责任到自己责任、从行为规制到技术规制的制度功能扩张。未来的网络平台责任制度应该包含对公开信息内容监管和对平台技术运营过程与结果的治理两方面的制度内容与功能。而探索实现多元利益平衡,与市场激励相容的平台责任实施路径将成为平台责任制度研究中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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