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综合实践活动兼具“课程”与“学习方式”两种功能。作为一门“课程”,以改变较为单一的学科课程为主的课程结构为目的,与学科课程合璧。二是发挥“学习方式”功能,以改变知识传授为主、促进知行合一的课堂教学现状为目的。在学校的课程结构中,这两种功能都是客观存在的,都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既要发挥其作为必修课的独特功能,又要发挥作为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对于学科课程的撬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