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得益于人类社会道德观念的进步以及动物解放运动的影响,人们更加关注动物权利、动物福利,呼吁赋予动物法律主体资格。以脊椎动物为例,赋予其法律主体资格,符合中西方的传统价值观念,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动物、维护整体的生态秩序,也可以同时满足人们更加个性化的情感需要。但是,当前赋予动物主体资格,面临着逻辑、道德、现实的问题,难以推行。因此,现在赋予动物主体资格会面临重重困难。人类作为世界的改造者和使用者,应当肩负起为所有生命发声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完善动物福利制度、设立动物信托、确立最密切联系人规则,解决当下动物受虐待、无法继承财产、动物致害追责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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