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经历了"农户所有""两权分离""三权"分置三个演进阶段。其中,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农业人口市民化是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当前,推进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与尊重农民意愿相结合、坚持"破—立"并举与渐进式改革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守住底线与适度放活相结合的推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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