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权利体系化研究是目前中国宪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虽然宪法权利的体系化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如果不能对中国宪法典中的权利类型做出恰当解释,就会出现所选择的基础规范与所规范的权利不相匹配的结果。依据中国宪法典的文本结构,可以发现中国宪法典中存在着"人民权利""作为制度统合的权利"和"作为规范与行动的权利"三种权利类型,并且每种权利类型都具有自身的特质及功能。基于这种文本现实,需要改变单一化的宪法权利体系。一种可能的选择就是,构建以作为制度统合的权利为基础规范、以人民权利和作为规范与行动的权利为路径的二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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