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建办[2018]38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城管委、水务局,鄂州市、荆门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气、供水报装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审批事项减少、办事效率提高、优化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