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不仅仅是经济下行过程中消减社会主体经济负担的权宜之计,设置合理、依据合法的政府行为即便适当收费,也同样有助于社会主体多元利益的实现;对于政府收费制度与格局的合理化调整,要检视其背后行政职责及行政成本的变动,因而治"费"与治"政"的结合是根本的出路。在此过程中,要重视政府行为存在偏离法治轨道的现象,从公私利益融合的角度思考政府收费行为的理论与制度构建。

  • 单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