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职工纪某2008年3月因企业车间着火导致面部和双手重度烧伤,之后转入北京整形研究所治疗,伤残等级鉴定为三级。2012年,"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2012年9月纪某正式退休。纪某享受护理费,现标准为每月1 946.00元,纪某至今仍在北京整形研究所做美容修复治疗。请问:1.工伤保险基金未核销的部分费用是否应由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