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产生的新问题,与对原劳教戒毒和强制戒毒的老问题相互交织。虽然学者设想管理体制方面的统一整合方案,但《戒毒条例(征求意见稿)》仍维持原先体制不变,过于保守。强制隔离戒毒的"换汤不换药"以及产生的新问题让人诟病。应该合理定位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强制隔离戒毒不应理解为保安处分,要避免"重惩罚、轻戒毒",重视其医疗性。强制隔离戒毒的各环节应继续完善,制定诊断评估办法,并重视对医患关系的制度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