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目标要求,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对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作出细化完善,助力在新征程上交出“两个先行”的生态环境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