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1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正式施行。《解释》共4条,最大亮点在于:通过明确超出日常家事需要单方举债的共同债务认定标准,重新分配举证责任,强调了对负债不知情配偶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解释》的最新规定,配偶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举债,原则上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由夫妻共同承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