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催化剂领域通常采用用途特征对权利要求主题进行描述,然而用途特征并不意味着必然影响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界定。本文通过两个案例分析了催化剂领域用途特征在创造性审查中的考量,认为只有充分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把握发明实质,准确判断用途特征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实现的技术效果之间的关系,才能对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作出正确判断,进而也为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和答复审查意见提供合理建议。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