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命名为COVID-19。COVID-19作为急性传染病已于2020年1月20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疫情期间需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实施分级应急防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疫情发生地按照以上分级原则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减少危害和影响。面对全世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形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仍然是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的防控也将进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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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中南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