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颅脑及外周鼻部的各种创伤后可出现嗅觉功能障碍的表现,目前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由于嗅觉功能客观检查技术尚未广泛应用以及鉴定人员对嗅觉中枢解剖通路、嗅觉障碍机制等认识不足,实际检案中对嗅觉功能进行评定的较少。随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颁布和实施,嗅觉功能鉴定应引起广大同仁的重视。通过对近几年嗅觉功能研究的相关文献的综述,从嗅觉通路、嗅觉功能障碍的病理基础及特点,嗅觉功能障碍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等方面加以总结,并结合法医临床鉴定经验,探讨嗅觉功能障碍的鉴定思路、鉴定要点。

  • 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大学;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