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村改居"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治理机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项目制机制难以满足居民公共体育服务的多元需求;法治机制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处于"嵌入不能"的状态;非正式制度机制尚未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得到有效利用;志愿服务机制尚未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得到充分激活。在优化"村改居"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治理机制上,一是要完善公共体育服务治理项目制机制的调研、论证、追踪、反馈等程序,促进项目制机制与居民自治的互动;二是理顺社区各主体间的法治关系,使法治机制切实嵌入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三是引导社区重视民俗体育活动开展与民俗体育社团培育,使非正式制度机制深度融入公共体育服务治理中;四是制定《社区体育志愿者发展计划》等发展规划,充分激活公共体育服务治理志愿服务机制。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