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办函〔2023〕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