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中尚未确立核阅制度,核阅制度在我国商事仲裁的适用中,也存在着缺乏法律依据,主体不明确,范围不统一,程序不清晰等问题。本文主要研究核阅制度的正当性、现状、缺陷与完善路径。文章论述了核阅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其产生的背景、定义和存在的法理基础,阐述了实行核阅制度过程中的价值平衡,主要探讨核阅制度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仲裁庭独立性等价值并行存在的可行性,同时分析了核阅制度的现状与缺陷,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