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规范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政党规范体系和政策、社会规范体系四大体系构成。在体育规范适用过程中,体育自治和国家司法干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保留司法和仲裁两个途径,有益于体育纠纷的解决。体育自治是有限的,国家司法介入可以更好地保护体育自治。体育自治规则之间同样存在效力位阶,不应该相互冲突,这要结合具体的运动项目和类型来做判断。为了应对体育自治规则全球化进程,中国应该大力培养熟悉国际体育规则的法律人才,并加入到国际规则制定中去。体育规范体系纳入了有关体育问题的所有规范,与原有的体育法体系或体育行业法体系相比,更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天津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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